十二因緣之三 -2021年9月12日 靈山會上●品書筆記分享

《十二因緣之三》

十二因緣之「觸」指的是出生後到三四歲時,六根與外境六塵接觸,對世事懵懂的階段。跨越十九至二十世紀的義大利醫師、教育家瑪麗亞·泰科拉·阿爾緹米希亞·蒙特梭利 (Maria Tecla Artemisia Montessori, 1870-1952),將0-3歲稱為「無意識階段」的嬰兒,具有吸收性心智(Absorbent mind),對於外境無有分別,像海綿般吸收學習。所以,此時成長環境是否安穩,父母及周遭大人的言教身教都影響著孩子未來的發展。

十二因緣的「受」,指的是五、六歲至十二、三歲的兒童時期,對外界六境已有了感受,產生喜怒哀樂。蒙特梭利博士認為此時期的孩子開始有了自我的概念(我執?),心智上開始獨立,發展出推論能力,也參與小群體活動。

十二因緣的「愛」,是指十四、五歲至十八、九歲青春期的青少年,起了愛欲之心。這個時期的青少年身心變化劇烈,也受著荷爾蒙的影響,情緒上很敏感,也很在意自己的外表,對外在的批評反應較大。中學和大學的老師們,面對的就是這群年紀的學生。「愛」、

「取」指的是貪著愛戀之後的追求。「愛」、「取」之後,有分有合,有善惡緣,積下許多未來成果的因,是為「有」。人生在此時或成家、或立業、或生子,都擔負許多責任、面臨許多挑戰。應對問題和挑戰,我們各自成長背景不同,方式也不同,藏於八識田的種子,依緣現世而「生」

「生」之後自然邁向「老死」,人生一切的所有都會壞空,但有利益人群的付出則能長存。老化的機轉在科學上越來越清楚,但「死」後的意識去向,科學仍無法證明,佛法則認為識會帶至下一世,生死流轉。

人生轉瞬,十二因緣,生來去往之間,當用心付出。

-校長 劉怡均(明泓)恭敬筆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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